一、依112年金門縣鋼琴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於本(112)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7時50分至下午5時30分假金門縣藝文中心(金城國中內)辦理,各組比賽報到時間及出場序請參閱附件,比賽時間將視現場實況調整,請參賽者於各組場次時間提前到場,經唱號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三、請參賽者於報到時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如身分證、戶口名簿、縣民卡等,驗畢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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