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童總昌字第107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理訓練人員訓練班本縣分配名額1人,相關報名資格及內容請參閱附件,請各校(團)推薦所屬符合資格之童軍木章持有人報名參加,有意參加者請於107年7月16日(一)前填具報名表後逕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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