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以勞動條5字第1120148939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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