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繳交資料
(一) 英語檢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
(二) 各階段報名費收據或證明正本。
二、繳交期限:112年11月17日(五)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注意事項
(一)轉帳證明不收,若遺失,可逕向考試機構申請補發報名費收據。
(二)不用附上成績單或落點分析。
四、補助要點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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