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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活動組 - 學務處 | 2023-08-28 | 人氣:13238
中正國小學生報名專區
請運用下方表單進行報名
表單收件截止時間為112年9月14日下午17:00,
未便於資料彙整及送件,請配合上述收件時間報名。
低年級組:https://forms.gle/fZ7JHat3b5oLHpXAA

 

112年金門縣鋼琴比賽實施要點

 

宗旨: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供更多音樂演奏、相互觀摩琴藝的機會,推廣縣內音樂風氣,提昇音樂素養。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二、協辦單位:金城國中、金門縣各級國中小、金門高中、金門農工

參、參加辦法:

一、比賽組別(限本縣立案學校學籍之學生):

 (一)高中職組:高中職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四)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二、簡章索取:

(一)教育處網站(https://www.km.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二)各校學務(訓導)處索取。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限由所屬學校統一報名(如附件一)。

1.請填妥後E-mail至pc074849@mail.kinmen.gov.tw教育處社教科李小姐。

2.活動洽詢電話:082-325630分機62438,教育處社教科李小姐。

肆、比賽日期地點:

  • 比賽時間:112年11月18日(星期六)
  • 比賽地點:金門縣藝文中心
  • 各組比賽報到時間於活動前另行公告;另於活動前以電腦亂數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經檢視無誤後上網公告,抽籤後不得要求變更賽程及出場次序,否則不予計分。

伍、比賽規則:

  • 基本規則:
  1. 比賽應演出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曲。
  2. 個人項目比賽時應依序先演出指定曲,再行演出自選曲,違反順序,扣總平均分數0.5分。
  3. 參賽者應於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4. 比賽演出時不得使用電子擴音設備,違者一律不予計分。
  5. 參賽者若有違反秩序等演出情事,經評審會議評判屬實者,將視情節輕重扣分。
  • 比賽曲目規則:
  1. 請參賽者依參加組別之指定曲目自行挑選一首為指定曲。
  2. 演出曲目與指定曲目不符、應演出而未演出指定曲或自選曲者,均一律不予計分。演出曲目與報名時之自選曲目不符者,扣總平均分數2分。
  3. 自選曲不得為同一類組指定曲目內之曲目,違反者一律不予計分。自選曲得自行選段演奏,或決定是否反覆演奏。
  4. 總和演出時間:
  1. 高中職組、國中組:7分鐘。
  2. 國小高年級組:6分鐘。
  3. 國小中年級組:5分鐘。
  4. 國小低年級組:4分鐘。
  5. 各組參賽者總和演出時間於規定分鐘數以內均不扣分。
  1. 演出時間以開始發音(含試音、調音及演出)為計時起點,停止演出時結束計時。時間截止前不按鈴警示,時間一到按鈴一長聲,響鈴應立即停止演出,凡繼續演出者即予扣分,逾時每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0.5分,不滿1分鐘以1分鐘計,依此類推。
  2. 參加比賽一律背譜,視譜者不予計分。

陸、各組指定曲目

組別

曲名

作曲家

備註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AB組)

Sinfonia No.13 in a minor,BWV799

J.S.Bach

不限版本,全曲演奏,不須反覆

Arabesque No.2

C.Debussy

不限版本,全曲演奏,不須反覆

Music for Children, Op.65 No.9 “Playing Tag”

S.Prokofiev

不限版本,全曲演奏,不須反覆

國小中年級組

Sonatina in G Major, Op. 55, No. 3, 2nd Mvt.

Friedrich Kuhlau

不限版本,不需反覆

Histoires, No. 1, ‘La meneuse de tortues d’or’

Jacques Ibert

不限版本

國小低年級組

Album for the Young, Op. 68, No. 18, ‘Schnitterliedchen’

Robert Schumann

不限版本,不需反覆

For Children, Sz. 42 ‘Winter Solstice Song’

Béla Bartók

不限版本

(如附件二,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高年級組,同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目,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低年級組另由評審委員命題。)

柒、評審與評計方式:

一、敦請台灣音樂科系鋼琴教授或知名鋼琴家擔任評審。

二、總成績之評計方式,採用分數平均法計列。

三、主辦單位不提供評審人員指定曲及自選曲曲譜,並請評審於比賽前自行檢視並熟悉其評審類組之曲目及其內容,或於比賽時自行帶譜參考。

四、評審評分時,逕以總分表示(滿分為100分),並繕寫評語。

五、各類組評計名次遇同分者,得並列名次,後續列名者非依序遞補,而為空一名次後再予排序。

 六、比賽名次當天公布於現場。

捌、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若干(依評審意見,可從缺)。

二、各組最多獲獎人數以參賽人數三分之一為限(採四捨五入計算)。

三、前三名及優勝者各頒獎狀乙幀。

四、高中職組、國中組與國小高年級組第一名,代表本縣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但總平均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參加全國決賽。
 

捌、申訴規定:

  • 應服從主辦單位之評判,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須以書面提送主辦單位,立書人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導老師簽名立書。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該類組比賽成績公布前為之,逾時均不予受理。
  • 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藝術性及學術性者,以及有關比賽場地、賽程安排等非比賽規則問題,不得提出申訴。
  • 為有效處理申訴事件,主辦單位有權於現場比賽時進行全程錄影,該錄影資料僅供申訴事件處理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使用或借用。

拾、附則

  • 凡擔任音樂比賽之評審、大會工作人員、團體領隊及參賽人員(含伴奏)請給予公假。
  • 比賽進行中不得於舞臺上獻花或致送紀念品,以免影響賽程及秩序。
  • 因參賽人數眾多,為節省比賽時間,參賽者於上下台時均無須敬禮。
  • 觀眾不得以任何形式於比賽進行中指導參賽者,違反者將要求其離開會場。
  • 大會有權錄製比賽實況錄音、錄影,以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個人凡報名參加本項比賽即視同無條件將演出內容授權大會編輯、製作非營利性質之影音資料。
  • 比賽會場嚴禁以閃光燈攝影、打燈錄影,並應關閉所有攝錄器材之提示聲響(如快門音效)。
  • 為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如手機等各式電子用品應關閉或設定為靜音,且不得有以下行為,違反者經勸告不從時,賽務單位得要求其離開會場:
    • 交談或使用電子通訊設備進行通話。
    • 攜帶寵物。
    • 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
  • 為免影響秩序,演出進行中,非參賽人員及賽務人員均不得進入比賽舞臺,但翻譜人員、臨時協助人員及身體不便或特殊學校學生之監護人員除外。
  • 參加比賽之人員,均應注意全程之人身安全,並請配合維持場地清潔與寧靜。
  • 針對比賽時之觀眾及攝錄影/音人員,承辦單位得視場地狀況為必要之管制。

十一、觀眾及攝影區之管理:原則以參賽者家長及師長為優先,請務必善盡秩序管控之責。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  
    1) 112年金門縣鋼琴比賽實施要點.odt
  •  
    2) 112年金門縣鋼琴比賽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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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空氣品質(AQI)

Kinme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4月28日 23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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