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金門縣環境教育行動方案辦理。
二、 為提昇金門地區環境教育能量,協助更多環境教育工作者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局將研擬聘請台灣地區環境教育機構異地至金門辦理認證專班(100小時課程)。但因其作業費用所費不貲,將先調查地區實際需求,如願意參加達一定人數以上取得成本效益比最佳化,再於113年編列預算以開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專班」。其專班課程內容說明如下:
(一) 本次預開專班為一般人員皆可參加,無需環境教育、環境工程相關學歷限制。
(二) 授課時間為總時數100小時,包含核心科目合計30小時以上及實務訓練課程30小時以上(其中應含環境教育法規與環境教育課程設計6小時以上)及專業領域訓練課程40小時以上。
(三) 上課學員需繳納部份學費(學費及補助額度以113年公告為準)。以109年訓練班為例,學員需先繳納2萬4,000元;環境教育機構將協助學員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學費補助1萬6,000元,最終學員實際支出學費為8,000元。
(四) 課程如有開課預計113年辦理,並為分週授課,非一次性連續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