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以『領域』或『學群』為單位,對本案有申請意願者,請於5月27日前向本組提出需求。
二、由本組協助撰寫計畫並呈送申請,且由領域召集人或社群召集人或學年主任為協助執行人員。
三、詳細說明與辦法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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