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暨本縣111年度教育網路中心維運計畫辦理。
二、 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公務機關每人每年應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本縣教育網路中心特辦理旨揭2場次教育訓練,每場次3小時,請各校全體教職員務必撥冗擇一參與,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 若學校教職員未能於上述研習時間參與研習,亦可至「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登入後至「中小學課程-資訊素養」線上觀看相關課程,取得課程時數。
(二) 參與中心辦理研習之時數由中心統計;自行觀看線上課程者由各校至「教師e學院」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統計時數後回報時數及佐證資料。
(三) 為配合教育部訪視,第一次調查資安認知研習各校時數與人次,本校將於111年3月11日(五)回報校內教職員通過資通安全教育訓練時數情形,第二次調查預計於111年5月31日(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