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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防疫與健康 | 2022-01-20 | 人氣:17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綜(五)字第1112100051號函辦理(檢附來文)。
   二、 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 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 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4)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5)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 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四) 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三、 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請教職員工生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四、 檢附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加強圖卡(附件2)1份,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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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加強圖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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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空氣品質(AQI)

Kinme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4月27日 02時15分
21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