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完備教師原住民族專業素養,規劃於110年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訊息
本校屬:
第三優先: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第四順位: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有興趣參加者請於110年8月30日前告知人事室
※※請點選附加檔案參閱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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