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府教學字第1090104634號府教學字第1090104634號函
主旨:修正「金門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辦理。
二、本府業於109年11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90102554號函諒達,惟附件誤植,特此更正。
三、本案報名時間為109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13:30─17:30,於本府教育處2樓收件,請欲報名者檢同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如有特殊情形得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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