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8年12月31日府人二字第1080113741號函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因應109年國民旅遊卡新制,將於109年1月1日起實施,檢送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及「新制使用說明」圖卡各1份,請查照轉知同仁並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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