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7年6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65428號函辦理。 二、日前肇生「學校戶外教學,蚵車突翻事件」,導致數名學生受傷之意外事件。 三、請各校辦理校外教學務必遵守「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如附件)及旅行業及交通運輸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校外教學活動及旅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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