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2年2月3日新北文藝字第11201816361號函辦理。 |
二、 | 「新北市美展」為新北市重要藝術傳統,為培育藝術人才,獎掖後進,以分類競賽方式辦理,另為落實藝術扎根,開發學生藝術潛能,本屆首度規劃「一般組」與「青春組」兩組徵件,相關徵件資格及類別如下: |
(一)一般組:具我國籍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得參加,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雕塑等5類。
(二)青春組: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等2類。
三、 | 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線上報名。 |
四、 | 旨揭徵件簡章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e.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