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
一、各評選組別如下,請符合以下條件者踴躍參加:
(一)績優教學團隊獎:擔任推動學習扶助之教學團隊,持續投 入學習扶助且具成效者。
(二)教學典範教師組:擔任學習扶助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 化且成效卓越者。
(三)學生學習楷模組:接受學習扶助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 ,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者。
(四)參與期程:109學年度寒假至111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2月 至112年1月)從事學習扶助至少3期,且110學年度至
少參加1期者。
二、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7日(星期五)截止收件,預計112年 3月下旬辦理審查後公告名單。各組特優者,代表本縣
參加教育部遴選。
三、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