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計畫請參閱附件
有意參加遴選之教師與學生請與學照組聯繫,謝謝!
(一)教學典範教師組:擔任學習扶助教學教師,教學用心、 活化且成效卓越者。
(二)學生學習楷模組:接受學習扶助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 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者。
(三)參與期程:109學年度寒假至111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2月至112年1月)從事學習扶助至少3期,且110學年度至少參加1期者。
(四)每校各組別至多推薦一名,並填寫附件報名表及檢附相 關佐證資料。
(五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7日(星期五)截止收件,預計112年3月辦理審查後公告名單。各組特優者,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