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5日臺教資(二)字第1110080521A號函辦理。 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議著作權法第46條修正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請教師遵循,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 三、 遠距教學合理技術措施指引詳如附件,請教師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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