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1252T號函辦理。
二、 申請111學年度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業已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通過,依科技中心年度計畫,為協助本縣科技教育之推展,組織科技推廣教師社群以推動本 縣科技教育,及支援本縣各項科技推展活動,辦理烈嶼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111學年度科技推廣教師招募。
三、 111學年度科技推廣教師預計招募7位 (國中2位、國小5位),聘期為111年8月30日至112年7月31日止,招募辦法(含報名表)詳如附件,減授鐘點費由111學年度科技中心補助款支應。
四、 有意報名之教師請於111年8月23日前填妥報名表並核章後,送至烈嶼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或掃描email至lyjhstem@cnc.km.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