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1年5月2日府教學字第1110036800號函
函轉教育部有關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或因兵役義務延後報到之公費教師,如欲解除公費服務義務申請介聘一案,請貴校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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