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詳情請參閱附件。
三、本校欲申請者,請於111年3月1日(二)前將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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