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0年10月12日漁四字第1101348519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溯源水產品覆蓋率,本府預定於110年11月2日 下午2點30分於小金門(金門區漁會烈嶼辦事處)、11月3日 下午2點於大金門(金門區漁會3樓會議室)辦理旨揭說明會,說明會當天將偕同漁業署、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出席,現場協助養殖業者或漁民申請,如欲申請溯源水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者,可攜帶身分證、放養申報書或卸漁申報書於說明會現場辦理,請各單位協助宣導週知並派員參加。
三、為提高沿岸採捕或養殖之在地特殊專案品項(如海菜、淡菜、牡蠣/石蚵等)溯源申請率,請本縣水產試驗所協助週知相關養殖業者並派員出席說明會。後續協助本府進行採捕海域或養殖查報作業等事實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