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0年8月27日府人一字第1100069490號函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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