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0年5月11日府人二字第1100037734號函
函轉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7665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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