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1年數位學習計畫方案
新年度承辦單位:金門縣教育網路中心(實施申請說明請點上方網頁或見附錄)
聯絡人:[數位學習]專案人力:陳佳幼老師,分機325630#52159
教師個人提出申請:
- 可以用個人方式參加,可以跟公開課結合。
- 每位教師申請,可補助NT$4000元辦理校內活動(鐘點費、助教費與雜支),由縣府承辦單位-數位學習專案人力,協助行政程序與相關經費核銷。
- 平板載具,向中心申請借用,由中心協助管理載具與帳號。
- 個人申請表件(請見附錄)。
- 申請截止日期:12/29下班前。
- 申請文件:免備文,紙本(一張表格)+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