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增進本校學生本國語文能力,並透過競賽徵選110學年度縣賽儲訓選手,特別提早辦理各項賽事,詳細辦理內容可參閱附件。
二、同一班級六項賽事報名人員,說明如下:
字音字形:三年級可1-3人、四年級可1-2人
書法四、五年級每班1-2人
國語演說、朗讀、閩南語演說於四、五年級每班至少1人
選手每人至多參加2項,凡單一選手跨項參賽時,導師於該項需再多派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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