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109年度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言(閩、客、原)語言能力認證暨補助報名費辦法」實施計畫
請有報名參加之同仁主動將「109年閩南語認證考試」之結果告知教學組,以利協助申請報名費補助
請於11月10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交予教學組辦理補助請款
同時,通過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認證之教師可依規定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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