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並配合教育處調查,本校學生有意願參加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及舞蹈比賽金門縣初賽者,請於109年9月23日(三)下班前將調查表送交學務處社團發展組。
調查表如附加檔案,可自行下載列印,或向學務處索取。
獨唱及鋼琴比賽非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及舞蹈比賽之項目,因此不列入調查。
本調查表彙整後將作為教育處是否辦理全縣初賽及類別之依據,若辦理全縣初賽,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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