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9年7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90057842號函
轉知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茲檢送發布函、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 ... =116517&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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