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9年6月24日府人二字第1090054814號函
函轉有關公務人員選用國民旅遊卡作為振興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如同時符合國旅卡休假補助費之給付條件及三倍券之滿額回饋,得分別請領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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