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本(109)年3月11日(星期三)前通知輔導室資料組協助填寫旨揭表格,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2.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06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或自行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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