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教師專業發展及鼓勵課程活化、教學創新,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成效,為教育部歷年重要之政策,並訂有相關措施。
二、透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等,支持教師進行活化教學,並鼓勵教師成立學習社群進行備課、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等,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為強化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措施,教育部亦訂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等整合性補助要點,以穩定的經費持續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
四、教師基於十二年國教課綱「自發」、「互動」與「共好」理念,進行創新教學實驗或行動研究,應以學生為核心進行規劃;學校應支持與鼓勵所屬教師進行課程與教材教法之實驗及創新。
五、有關創新教學之課程規劃,應協助教師充分向家長說明,以爭取家長支持及參與,進而建立有利於學生適性發展與學習成效之創新教學與氛圍。至教師進行創新教學遇有課程安排困難、執行爭議或其他需協處事項時,宜透由課程公共對話、社群專業對話等機制,協助教師排解疑難。
六、為持續支持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及教學創新,學校透過共同備課、國中教育階段領域共同不排課及專業對話等機制,持續支持教師創新教學與學生學習,以利課程推動,並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多元及彈性之精神。
另夾帶教育部學前署原文稿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