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修訂「金門縣因應腸病毒疫情停課作業要點」,並自108年9月1日起實施。
隨環境及時空背景之改變,考量到社會成本之效益並能兼顧落實防疫工作,金門縣衛生局修訂「金門縣因應腸病毒疫情停課作業要點」,並自本年度9月1日起實施。
重點如下:
1️⃣學校或機構內若任一學生(含一名以上)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含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及疑似個案)時,個案應自主健康管理至少七天。該原則不變。
2️⃣學校或機構有被通報「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該學校或機構才會實施停班停課機制『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學生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
3️⃣若非遇重大或危急疫情經金門縣衛生局公告,否則未來停班停課僅限於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國民中(小)學原則無須停課。
▶️ 綜上,除非該單位有重症通報個案,否則未來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學生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該班級皆無需停班停課,未感染腸病毒之學生皆可正常上課;但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之學生,皆需依規定自主健康管理至少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