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3959C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範暨綱要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3959B號令訂定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或本縣特殊教育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spe.km.edu.tw/)/資料中心/中心資料下載處下載。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發佈令各乙份供參。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