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7年11月19日府人二字第1070096340號函
函轉有關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適用工友管理要點之工友(含技工、駕駛)請領休假補助費及未休畢日時數折算工資等相關事宜,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自107年11月18日起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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