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安置於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專班,考量本縣多數學校規模較小,難以單獨成班,本次將視調查結果,以鄉鎮或區域性整合成班(交通由參加之家長自理),並視調查結果協調辦理之學校。
二、集中式特教班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不受開班人數限制,請於調查後依計畫規定提出補助申請。
三、計畫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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