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04149號函辦理。 二、本案教育部國教署補助項目為家長會費、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共計三項,因其後兩項皆為縣府或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款,爰本次只調查家長會費一項(導師認定符合資格者補助100元)。 三、旨揭調查表請班上有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之班級導師於10月1日(星期一)前出納組填寫確認,以利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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