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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 - 總務處 | 2018-08-14 | 人氣:782

塔山發電廠煙囪彩繪設計競圖活動

一、緣起 一、緣起 一、緣起
塔山發電廠位於金門水頭碼頭附近,高聳的煙囪為金門重要地景之一,更為海運(小三通航線、大小金航線)、空運(國內航線)醒目的標誌。作為金門最大電力來源的塔山發電廠,正刻進行新建機組擴建計畫,煙囪也將由二座升級為三座,將來勢必成為金門最重要的地標物。
塔山發電廠為與在地居民交流、互動、並結合人文采風與環境自然美學,創造優質的視野,注入金門文化特色,啟發大眾的創作活力,舉辦「塔山發電廠煙囪彩繪設計競圖—煙囪彩繪‧活力金門」,最後優勝作品之圖片將作為塔山發電廠煙囪彩繪圖樣之用。
二、 參加 資格
本次設計競圖分為下列2組,各組參加資格說明如下:(本活動為本公司敦親睦鄰方案,須提供設籍金門之縣民參賽,且每人限投1組作品。參賽者身份如經主辦單位發現為非金門縣籍人士或有重複參賽之情形,或具有廣告性質者,主辦單位將逕行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1. 縣民組:設籍金門縣之縣民。
2. 各級學校推薦組:受本縣以下各級學校推薦報名且參與資料無欠缺者。
(1) 國小:每校及分校老師推薦1名美術或繪畫優秀學生參與,學校人數每超過200人者得增加推薦1人,以此類推。
(2) 國中:每校老師推薦4名美術或繪畫優秀學生參與。
(3) 高中(職):每校老師推薦10名美術或繪畫優秀學生參與。
三、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經第一及第二階段評選(詳八、評選方式),選出首獎、優選及佳作,(首獎作品將為本廠煙囪彩繪之第1順位,如首獎從缺時由優選作品依成績遞補):
1. 首獎(共1名),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獎狀一只。
2. 優選(共2名),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狀一只。
3. 佳作(共5名),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獎狀一只。
4. 本縣以下各級學校推薦報名且參與資料無欠缺者,獎狀一只及紀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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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收件 時間及地點 時間及地點 時間及地點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09月05日止。
2. 收件地點:89346 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塔山發電廠
五、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
1. 參與本次設計競圖者,請至塔山發電廠警衛室領取活動特製圖紙(1組3張)、信封及報名文件。
2. 參賽作品一律採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準)或親自送達塔山發電廠警衛室。
3. 請將「塔山發電廠煙囪彩繪設計競圖活動報名表」(附件1)、「競圖作品正本(1組3張)」、「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2)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附件3)等裝入信封後寄出。
4. 以小金門往塔山發電廠之視角(面海側)為創作主軸,且應考量作品立體化後兩邊圖案的密合度。
5. 相關訊息請參閱金門日報及金門縣政府網站(https://www.kinmen.gov.tw/)。
六、作品內容規範 、作品內容規範 、作品內容規範
1. 呈現「彩繪煙囪‧活力金門」之精神。
2. 展現金門自然景觀、人文風采、動植物、信仰或建築等元素為設計主軸。
3. 煙囪彩繪之圖樣不適宜過於精細與過於複雜之色彩。

七、作品規格 、作品規格 、作品規格
1. A3尺寸(420mm*297mm)活動特製圖紙1組3張(自行使用其他圖紙者不予接受投稿)。
2. 作品設計完成,需於報名表(附件1)填寫個人資料、撰寫創作理念(300字以內)及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件2) 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正本1份 (附件3),以供評審委員及民眾票選時參考。
3. 著作權說明:
(1)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2)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若有涉及相關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利時,悉由品提供者自負概與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主辦單位無關。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金外由參 賽者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 主辦 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 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 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 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 擔賠償責任。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取消其得獎資格 並追繳回獎項及金。
(3)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之權利。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之權利。
(4) 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得獎作品於頒前,者應與 主辦單位依著權法規定訂立財產讓同意書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財產權及各項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 權主辦單位及再授之人使用。
(5) 主辦單位有權對 主辦單位有權對 主辦單位有權對 主辦單位有權對 主辦單位有權對 主辦單位有權對 入選與得獎作品 入選與得獎作品 入選與得獎作品 入選與得獎作品 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進行修改、 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 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者不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者不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者不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者不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6) 各獎項之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 各獎項之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
(7) 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對於本次競圖活動辦法, 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相關之規定參賽作品須遵守本活動辦法及規格之要求,始符合資。
(8)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法修改權,以及文件亦均最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規 定或進行解釋,不另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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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塔山發電廠煙囪彩繪設計競圖活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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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空氣品質(AQI)

Kinme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4月24日 05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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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