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金湖海灘花蛤季-「金湖之美-寫生比賽活動」辦法
比賽辦法:
- 主題:以金湖鎮各景點為主題。
- 規格:畫具自備、畫材不拘;畫紙統一由主辦單位提供,版面大小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自備畫紙者,不予評審。
-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
- 參賽者資料:參賽者以正楷填寫完整畫紙背面右下角個人資料欄,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 報名、繪畫時間及地點:比賽時間為106年6月1日(週五)至7月31日(週一)截止收件,假金湖鎮轄區各地舉行,請參賽選手到金湖鎮公所服務台報名並領取比賽畫紙,繪畫完畢,交回該服務台服務人員即完成報名與參賽手續。
獎勵:各組評比優勝選手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獎金。
(高年級第一名獎金2,000元、第二名獎金1,500元、第三名獎金1,000元,佳作若干獎金各500元整)。
(中年級第一名獎金1,500元、第二名獎金1,000元、第三名獎金800元,佳作若干獎金各500元整)。
(低年級第一名獎金1,200元、第二名獎金800元、第三名獎金600元,佳作若干獎金各300元整)。
注意事項:
-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依法追究責任。
- 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
-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違者將取消資格,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入選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