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7年5月18日府人一字第1070039593號函
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本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現職人員請自行檢視(具結)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另教師同仁請亦自行檢視,避免違反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
※※請點選附加檔案參閱瀏覽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