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7年2月21日移署移字第1070025687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14天。
三、本活動受理報名自107年2月26日(星期一)起至3月26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電話02-2592-8353分機12,李小姐。
四、檢附來函、活動簡章及申請表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