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二、期程:107年7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107年3月10日至107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三、本案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欲申請之學校請依年度計畫於107年3月30日(星期五)上網(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填報並將書面資料函送本府審查。
四、附件詳附計畫及特長項目。
五、詳細請洽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