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07年1月9日府人二字第1070001463號函
函轉教育部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之1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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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 ... &t=E1F1A1&T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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