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內政部移民署106年10月26日移署移字第10601177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活動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分為家庭組、親師組及社會服務組。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7天。活動收件日期:106年10月25起至106年11月27日止。
三、活動以書面報名,紙本寄送為主,另需於網路登錄。書面報名需檢附文件由各級學校或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推薦,經內政部移民署審核報名資格後進行計畫甄選。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電話02-2250-3120分機12,李小姐。
四、檢附來函、活動計畫及各組申請表單。